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话未保
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,是民族的希望,更是每个家庭幸福的源泉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涉及千家万户,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近年来,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,认真执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,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,充分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,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,我们更加关心和重视未成年人保护,完善政策体系,健全工作机制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成立了由我任主任,分管民政、教育、公安的副县长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,47个涉及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;建立了县乡(镇)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,充分发挥统筹、协调、督促、指导作用,规范工作运转,推进任务落实;制定了静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、工作规则等,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,加快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,全面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。 未成年人工作首要任务是安全保护,这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,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,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宁。我们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静乐建设考核内容,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,从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网络保护、政府保护、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构建起了全方位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,通过政府主导、民政牵头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,各尽其责,齐心协力,共同扎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篱笆,建好未成年人保护的“安全盾”“防火墙”,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提供更安全的环境,为未成年人成功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。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,我们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,进一步强化关爱救助、兜底监护、法律保护等。将父母重病、重残、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,充分利用村(居)委会干部熟悉群众的优势,逐户评估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,落实好家庭保护责任;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,解决城乡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医就学问题,保障智残、体残、留守、流浪和被遗弃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,守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;加强法治保障,创优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法治教育基地,进行未成年人维权援助,有效拓展平台,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,从小树立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,养成自觉守法、心中有法、遇事找法、办事靠法的行动自觉。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,也直接影响着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。我们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工程、基础工程、实事工程紧抓不放,逐步形成了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结合”工作网络;通过创新教育方式方法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头脑,组织开展“知史爱党,知史爱国”党史国史学习教育,提升未成年人的爱国思想、文明素质,激发了少年儿童的家国情怀、民族精神;深入开展“净网”“护苗”“秋风”专项行动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坚决取缔“黑网吧”,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环境,文明校园创建各具特色,社会文化环境持续净化,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,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氛围日益浓厚;精心组织中华文化经典诵读、优秀童谣传唱等,开展以“小手拉大手”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,引导未成年人弘扬传统文化,提升人文素养,以传统美德滋养和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 今后,我们将进一步精诚团结、求真务实、扎实工作,不断开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推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。(宣文晓) |